桃源县教育局地处桃源县漳江镇文昌中路010号,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和语言方案工作的县人
民政府工作部门。现有股室站14个,编制数72名。其中行政编制20名,设局长1名,副局长4名,纪委书记1名,工会主席1名,武装部长1名,股级职数6名,其他工作人员6名。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编制1名。机关后勤服务编制2名。事业编制49名,其中教学研究室17名,教学仪器站7名,招考办8名,勤管办5名,审计室4名,督导室5名,安全股3名。
1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研究拟定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,并监督执行。
2 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,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意见及教育发展的重点、结构、速度,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。
3 统筹管理本县教育经费和上级对我县的教育拨款;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、教育拨款、教育基建投入的政策规定;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;指导编制并 负责汇总上报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。
4 管理全县学前教育、基础教育、特殊教育、普通高中和中等专业教育、职业技术教育、成人教育、扫除文盲、社会力量办学、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;协调指导 全县有关教育工作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;按规定承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、更名、撤销与调整的审核、报批工作;指导全县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工 作。
5 管理全县教育事业单位;领导和指导直属单位和县属学校党的建设、宣传、统战和群团工作;协助乡镇党委抓好乡镇中小学的党建工作;协助考察、管理县属学校领 导班子和干部,负责县属中学二层骨干、其他县属学校和乡镇中学、中心学校领导班子和正副校长的考核、管理、任免、思想教育及有关培训工作。
6 规划和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,组织指导教育内部人事制度改革,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。
7 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、德育工作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。
8 主管全县教师工作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教育系统有关劳动工资、人事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 干部队伍建设工作;管理全县教师奖励、录用审核、职务评审、教师资格认定、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及教师调配、劳动工资、考核、教师退休、人事档案管理工作;协 助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中小学编制。
9 统筹管理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和选招飞行学员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中小学招生计划,并组织实施;归口管理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工作,会同有关部 门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;负责组织管理普通大中专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;按有关规定管理择业期内普通大中专毕业生档案。
10 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及电教仪器装备、图书装备、图书馆室建设工作。11归口管理全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;指导与教育有关的学会、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。
12 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、分析及发布工作。
13 负责教育系统信息技术教育、校校通工程和校园网络的开发、建设管理工作。
14 负责教育系统内的纪检、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。
15 归口管理和指导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;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的管理、改革工作和推广普通话工作。
16 承办县委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